[教師甄試]有關新竹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注意事項說明
一、依據甄選簡章第肆條第一項第三款第2目暨第3目:初試報名費繳交僅限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轉帳、網路銀行或網路 ATM 轉帳,需自行負擔轉帳手續費,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並確認繳費完成。恕不接受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例如:Line Pay、Pi錢包、Apple Pay、台灣Pay、Google Pay、愛金卡(icash pay)、悠遊付、街口支付等)、不接受銀行臨櫃匯款(臨櫃不代收)、不接受數位帳戶轉帳(例如:台新Richard、Line bank、聯邦NewNew bank等)、不提供超商代繳。 逾時未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二、依據甄選簡章第肆條第一項第十款第2目:應考人身心障礙特殊需求服務及初試加分申請應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申請表【附件1至附件6】,合併掃描為單一彩色PDF檔案(上限10MB),於期限內上傳至甄選網進行審查,逾期恕不受理補件。應考人應自行負責文件檢核,如有缺漏、掃描內容模糊難以辨識、簽章不完整等,恕不受理。
公告日期:2025-04-24 12: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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